管网巡查养护

管网巡查养护

为保证城区雨水、污水管网的通畅,创建平安和谐的居民城市生活,确保对城区的污水雨水管网、排水设施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
 

巡查内容

日常巡查范围包括:主次干道、排水设施、检查井、落水井。

主次干道巡查内容:包括路面、人行道、路沿石、侧石、树坑石、花坛石、转盘蘑菇石等。主要巡查有无塌陷和明显损坏的现象,有无擅自挖掘、占用城市道路、人行道及管顶施工、乱开出入口登行为,有无履带车、铁轮车等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行驶,有无在道路上建设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堆物堆料等行为,有无交通事故导致道路设施损坏,有无其他损害、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等。

排水设施巡查内容:包括污水主管道、排水管沟、箱涵、检查井、落水井等。雨、污水检查井及落水井有无冒溢、缺失、破损、坍塌等现象,有无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,有无堵塞排水设施或者向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、渣土、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,有无擅自接设、占压、拆除、移动或者穿凿排水设施行为,有无擅自向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行为,有无其他损害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等。

 

巡查要求

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,巡查车辆应有明显标识,装备黄色警示灯。

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、细致、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公路巡查,对侵占、损坏公路、公路用地及排水设施的人和事,坚持原则,大胆管理,及时上报。

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,必须着安全标志服,携带米尺、相机、巡查记录等用品。

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,辅以摄影或摄像。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20-30km/h,按规定开启示警灯。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,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。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,应开启巡查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。

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,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,巡查结束后,及时做好交接工作,严禁伪造巡查记录。

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、抛撒物、油污、积水、积雪等能清除的必须立即清除,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,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。

巡查应由专人记录巡查情况,巡查结束后尽快整理、汇总巡查记录,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